發布時間: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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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農業農村部召開三秋農業生產推進會,中央農辦主任,農業農村部黨組書記、部長唐仁健出席會議并講話。會議要求,要多措并舉穩定“菜籃子”產品生產,分級落實生豬產能調控責任,促進穩定供應。
自今年上半年以來,生豬價格持續回暖,在此基礎上生豬存欄量也在不斷恢復。那么,當前養殖戶面臨的困境是什么呢?有人說是疫情,有人說是成本,但追根溯源,其實決定養殖戶生死的還是環保。但其實近年來,農業農村部聯合其他部門,出臺了多項政策解決環保和用地的問題。
一、關于解決家庭農場建設用地難問題
我國對家庭牧場建設用地實行分類管理。
一是傳統放牧、散養等方式飼養的家庭牧場,養殖用地無需辦理用地手續。
二是舍飼圈養的家庭牧場,所涉及的用地按設施農業用地相關政策辦理手續。其中,利用荒山荒坡、灘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閑置土地發展設施養殖的,養殖設施用地采用備案制,無需辦理農用地審批,不納入計劃管理。利用耕地從事養殖的,按照《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應經縣級批準并落實耕地“進出平衡”。
三是家庭牧場中的其他用地需根據具體情況處理,2021年農業農村部聯合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保障和規范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的通知》,對家庭牧場其他用地的規劃管控、計劃指標安排、用地審查報批等具體支持措施進行了明確,家庭牧場在建設發展過程中可參照實施。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積極配合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不斷完善農村三產融合發展用地實施細則,為鄉村振興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二、依法依規為養殖業保駕護航
2019年以來,農業農村部聯合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地依法科學劃定禁養區,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之外的其他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禁養區劃定依據;要堅決迅速取消超出法律法規的禁養規定和超劃的禁養區;對違反法律法規限 制養豬業發展和壓減生豬產能的情況要立即進行整改,對確需關閉的養殖場戶給予合理過渡期,避免清理代替治理,嚴禁采取一律關停等簡單做法。
農業農村部會同生態環境部成立規范禁養區劃定和管理工作專班專項部署工作,組成20個調研組赴全國相關地區開展調研與指導調整工作,累計排查禁養區7107個,實地核查禁養區530個。截至目前,全國共依法劃定禁養區8.6萬個、面積121.2萬平方公里,調整減少無法律法規依據劃定的禁養區1.41萬個、面積12.9萬平方公里。
三、關于推進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
截至2021年底,全國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超過76%,規模養殖場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7%,分別比2015年提高16個和47個百分點,基本解決規模養殖場畜禽糞污直排問題,畜禽養殖污染狀況明顯改善。2021年,農業農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十四五”全國畜禽糞肥利用種養結合建設規劃》,以加快推進糞肥還田、促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為目標,計劃在250個縣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緊密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繼續深入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努力構建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新型種養關系,確保2025年全國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促進農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四、關于利用政策為產業發展做好服務
農業農村部聯合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于2019—2021年期間在全國超過96%的生豬養殖項目實行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基礎上,開展環評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加快生豬養殖項目環評工作。印發《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目錄》(2019版),明確將無污水排放口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及設有污水排放口的規模以下養殖場認定為登記管理。
來源:農業農村部 雞病專 業網